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年5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民事检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全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检察院监督机制”改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今年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为协助做好此项监督工作,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成立调研组,对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五分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今年4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带领下,先后赴巴南区以及相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检察院五分院、市五中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市司法局及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以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律师和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经过认真梳理,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检察院五分院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五分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至2025年4月,市检察院五分院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1687件,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28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办理涉企案件41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7亿余元。指导辖区基层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8个、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113个,有力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行为,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二是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建设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工作布局,出台《融合履职服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十条措施》,助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设立成渝金融检察部,2024年以来办理金融民商事诉讼监督案件253件,抗诉改变率、检察建议采纳率等均超过90%。办理的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成为全国首例跨省域抗诉案件。三是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通过加强检调对接等方式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模式,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强化民事检察听证,联合有关方面促成息诉、和解77件,有力发挥民事检察在深化诉源治理、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作用。坚持把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开展服判息诉作为重点任务,坚持法律监督与尊重法院公正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完善司法联动工作制度,与市五中法院会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协作框架协议》,通过联合接访、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二)立足职能定位,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一是持续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在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上聚焦发力。积极履行抗诉职责,民事抗诉案件改变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5%以上;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改变率100%。二是切实履行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坚持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从实体违法监督向程序违法监督拓展,推动案件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同步落实,2022年以来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三是注重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大对超期执行、消极执行、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推动法院判决得到公正、及时、有效执行。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五分院及辖区基层检察院提出的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98%。在办理重庆蒙某尔公司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中,通过督促法院规范执行,促推4.5亿余元的采矿权成功拍卖。
(三)践行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服务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筛查案件700余件,摸排线索72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国家社保基金安全;办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169件,涉案金额70万元。二是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2022年以来指导辖区基层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56件,2024年办理案件数较2022年上升58.7%。与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等地检察院会签《支持农民工讨薪协作意见》,重点围绕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联手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保驾护航。指导江津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某全维护农民工权益执行监督案,帮助农民工获得拖欠6年的工伤赔偿款,获评最高检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
市检察院五分院民事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调研中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一是成渝金融检察监督工作有待深化。与四川省相关检察院的工作协作关系运转不畅,2024年以来市检察院五分院办理成渝金融检察监督案件数量较少;川渝两地法检办公系统未完全打通,办案数据信息尚未实现共享,集中管辖的优势尚未充分显现。二是破产程序检察监督有所制约。由于破产检察监督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目前尚无法律对破产程序检察监督作出明确规定,2022年以来仅办理破产衍生诉讼监督案件45件,对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破产案件等尚无监督案件。
(二)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一是监督深层次问题力度不够。对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不少还停留在浅层次、瑕疵性问题上,对严重侵害当事人实体和程序权利的实质性问题监督不多,个案监督较多,类案监督较少。如,2022年至2025年4月市五中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38050件、民事诉讼类首次执行案件2464件,民商事案件体量大、占比高,其中合同纠纷类案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1%,但是市检察院五分院对这些合同纠纷类案件分析研判还不够深入,普遍性、共性问题梳理研究还不够到位,对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还需持续加力。二是挖掘案源线索能力不足。依职权主动发现案件数量较少,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五分院依职权发现案件仅有199件,占比11.8%,依当事人申请案件1488件,占比88.2%。三是调查核实手段运用不充分。部分承办人运用调查核实手段不积极、不充分,习惯于通过书面查阅卷宗材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工作合力有待增强。一是法检两院在案件信息交流方面还不够顺畅,数据壁垒还没有完全打破,部分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市检察院五分院与市五中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沟通不顺畅、认识不统一等情况,对有效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存在一定的影响。二是市检察院五分院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就线索移送、虚假诉讼案件查办方面协作配合还需加强,协同其他社会力量共促民事检察有待深化,特别是律师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四)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办案人员知识结构与实际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专业人才缺乏储备,民事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司法工作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把握法律政策、办理新型案件、释法说理、群众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待加强。虽然检察机关已经开展数字检察、智慧检务工作,探索并应用了一些民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但发挥数字检察优势不够充分,数据整合运用的能力不足,数字检察赋能民事检察现代化的效果尚不明显。
三、工作建议
市检察院五分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和建设“六区一高地”,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立足职能定位,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协同推进川渝金融检察监督。不断强化川渝检察协作,加强与四川省有关检察院的信息对接、业务指导、工作协同等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做实做强跨省域金融检察监督。二是加强对破产程序的检察监督。围绕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破产检察监督制度建设,努力从监督思路、工作举措、组织保障等方面推动破产检察监督工作纵深发展。在现有破产检察监督工作基础上,重点着眼于推动破产程序高效有序运行,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形成防范惩治虚假诉讼、打击“逃废债”等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监督质效。一是推深做实民事检察监督。提升类案监督能力,在精准监督的基础上,对民商事领域多发、高发的合同类纠纷案件加强分析研判,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个案问题背后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延伸监督深度。以发现和监督纠正深层次问题为导向,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审判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将对程序性违法监督对象从行为延伸到主体。二是提高挖掘案源线索能力。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协作,畅通案件信息共享渠道;建立良性对外沟通机制,加强与信访办、律师协会等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收集有价值的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线索,实现防范和治理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效果;加大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职能的宣传力度,重点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公开宣传,增强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助力案源拓展。三是全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调查核实应坚持专业性、规范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相统一,提升专业调查核实能力,严格依照法定条件、程序、方式等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综合运用调阅卷宗、走访询问、司法鉴定、公开听证等多种调查方式,贯穿诉讼活动各环节。
(三)强化协作配合,广泛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坚持检法良性互动。加强检法沟通,进一步落实同场共学,通过召开高层级联席会、联合发布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逐步推动检察规则、裁判规则相互衔接,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检法两院要立足自身应用场景需求,积极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对案件信息交换的时间、方式、内容、人员等作出具体设计,充分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等信息共享。与有关法院共同推动基层检察院法院加强工作配合,全面落实案卷调阅制度。二是加强外部协作。检察机关要加强同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律师参与民事检察工作的制度化平台,加强检律协作,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充分听取律师和各有关方面意见,有效发挥律师在提供案件线索和准确把握案件性质等方面的作用。
(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队伍素能建设。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人员配比,加强民事检察人才引进、培养、提升等工作,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事检察队伍。要坚持实战、实用、实践导向,与法官同堂培训民事诉讼业务,加强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提升办理新型案件、应对虚假诉讼、发现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夯实民事检察工作基础。二是以数字检察赋能民事检察现代化。以数字化撬动监督制约,使民事检察实时介入民事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全流程,实现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同步推进。针对民事案件特点,在立案、执行等重要环节创建民事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结合社会治理及案件管理需要,优化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不断提升司法数据分析运用能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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