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条例(草案)二审 设专章护航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日期:2025年09月25日
来源:
重庆人大
9月24日,《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审。
地方金融立法,旨在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体现地方立法的重庆辨识度,结合《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条例草案中单列了“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一章。
2025年7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再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召开论证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金融服务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细化了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增加了金融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等。
如在第三十五条中,补充完善了“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等规定;在第三十六条中,细化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开展投融资,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上市孵化培育、股权登记托管以及挂牌交易等业务”“支持保险业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开展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等具体措施;在第四十一条中,增加了“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等规定。
在二审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是国家赋予重庆的重大使命,对这些条款进行补充完善,有利于更好地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目前该条例草案还在审议中。
记者|廖灿勇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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