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23条规定为履职立标尺 - 重庆人大网

九龙坡:23条规定为履职立标尺

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来源: 重庆人大

近日,九龙坡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九龙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标市级最新要求,紧扣九龙坡区人大工作实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画出“施工图”与“警戒线”。

据了解,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后,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区级规定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出台的《规定》共23条,较原14条有大幅扩充,体系更完整、内容更全面。重点突出五个方面:强化政治引领,明确组成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细化履职规范,对出席会议、审议发言、表决程序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履职时间保障与请假制度执行;提升履职能力,要求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积累,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法律及人大制度理论等内容开展学习;严明纪律底线,列出不得违规干预司法经济活动、不得利用职务谋私等禁止性条款,筑牢廉洁履职防线;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规定》的修订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整体履职效能,为全区推进“东西一体化、全域现代化”大美九龙坡建设贡献更多人大力量。

 

通讯员|郑海燕 刘青松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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