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施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第二批试点工作专题会召开 陈元春出席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来源:
重庆人大
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施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第二批试点工作专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专题会上,市人大环资委通报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有关情况,涪陵、渝北、江津、武隆、奉节5个第一批试点区县人大常委会介绍了经验做法,并进行交流发言。

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施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第二批试点工作专题会。
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经研究,选择黔江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永川区、南川区、璧山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忠县、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4个区县(自治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第二批试点工作。
陈元春强调,要把握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规定,把握好系统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把握好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的关系,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深化推动报告制度有效实施。要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监督,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闭环监督,努力通过施行报告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实效,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要抢抓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10周年标志性成果的关键节点,奋力交出人大工作高分报表。
记者|张士横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