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赋予重庆的重大任务,也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的必答题。市委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聚力打造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在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上创造新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人大职能,出台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决定》出台后,市人大环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重要论述,将《决定》作为推进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贯彻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决定》落细落实。
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
(一)认真开展宣传,营造学习《决定》的良好氛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规宣传是承载、传播和培育法治理念、法治价值、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开展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治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工作安排,6月20日,市人大环资委联合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园博园开展了“《决定》宣传活动”,对《决定》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以及亮点特色进行系统宣传,并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百姓对预备项目《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现场摆放各类展板2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送问卷1000余份,超1000人次参加现场互动宣传活动。现场不少老百姓说,“这样的活动贴近我们老百姓生活。”
7月中旬,环资委受重庆电台“重庆之声”栏目的邀请,重点对《决定》的核心内容进行深度解读,精准释义,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的探索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下一步,环资委将按照《决定》宣传工作方案,继续开展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切实为《决定》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持续关注相关项目,推动《决定》工作任务落地
1.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决定》规定要重点推动城市管线、公园管理、平安建设、科技创新建设等立法项目。一是立法审议项目加快工作进度。《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背景下,通过数字赋能、重构执法体系以及强化社会多元化参与投资等方式解决我市停车难题,规范停车秩序,推进缓堵促畅。《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已经完成起草论证工作,有关部门先后赴北京以及永川、高新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市级部门征求意见会等,待法规成熟后提请常委会审议。《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已按照流程交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相关专工委安排专人,提前介入,对条例进行把关,确保9月份如期提请常委会审议。为推动《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立法工作,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加快起草论证进度,对重点问题进行反复讨论和协商,并认真开展好调研。二是立法预备项目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条例、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办法等项目有序推进,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起草工作,有些法规委托高校或者律所进行起草,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重点条款进行反复论证和修改,切实以法治力量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立法调研项目不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防震减灾、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地方性法规工作进程不断推进,起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做好起草论证工作,为立法调研项目转化为立法预备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2.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决定》规定了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切实督促相关部门解决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中的难题。《决定》通过后,监督项目进展顺利。4月,常委会听取市一中法院、市检察院一分院分别关于服务保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汇报,通过调研,推动司法部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效能,注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改革工作见实效、出实绩。为推动改革项目将年度环境报告制度迭代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环资委前往市外的浙江省和市内的奉节县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研究改革工作。环资委起草的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下一步,环资委将协助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继续推进改革相关工作,迭代升级法定报告制度,为美丽重庆建设赋能助力。社会委将围绕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已经会同市委社工部就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进行多次研讨,并与信访办就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进行了磋商,系统分析社会治理中的成效做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在9月提请常委会审议。为协助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环资委召开市级部门座谈会,前往合川区、潼南区、南川区等地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结合重点督办建议赴永川区开展实地调研,切实推动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同时,委托重庆绿色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同步开展调研。
3.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决定》规定了要丰富代表活动、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强化代表履职,为发挥代表在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共办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共14件,办理代表建议4件,重点督办建议27件,切实推动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调研。7月,组织在渝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调研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情况,调研组先后前往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等,深入了解数字化赋能城市治理情况,并将我市好的经验和做法融入议案建议中,更好助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建好用好巴渝实践站、代表之家(站、点)等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建设,已建设10个集成式标志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有序迭代完善人大代表之家,逐步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矩阵体系。逐步建立基层单元体系化运行机制,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指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工作制度,有效助推基层单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特色化打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决定》贯彻执行取得了效果,但是主要面临着以下困难:一是部分立法项目推进较慢。由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些立法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利益协调难、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立法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二是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尤其是监督方式还需要创新,调研还不够深入,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挖掘和分析还不够到位,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有提升空间。三是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部分代表对城市治理工作了解还不够深入,在提出意见建议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加快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标志性成果的要求,推动《决定》落实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持续推进立法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相关领域立法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及时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鼓励开展创制性立法、“小切口”立法等,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推动监督工作。聚焦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加强对深层次问题的系统分析,提出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强化监督工作的跟踪问效,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代表对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宽代表参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工作的渠道,鼓励代表围绕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加强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使代表更好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汇聚起推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强大合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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