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重点联络活动“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举行 - 重庆人大网

全市法院重点联络活动“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举行

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来源: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在市高法院统筹指导下,市三中法院主办,涪陵、南川、武隆区法院协办的“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全市法院重点联络活动顺利举行。黄大勇、傅山祥、辛莉、罗维、刘福银、彭渊、翁仁潘、邵莉等28名全国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聚焦“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主题,既向代表委员们全方位展示了辖区两级法院在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动实践,又为代表委员们履行监督职责、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了平台,得到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

在一天半的时间里,代表委员们先后走进庆酒庄园、腾春蔬菜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武隆法院鸭江人民法庭、和平中学旧址、涪陵榨菜历史记忆馆、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乡情展览馆,深入了解市三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打造红色司法研学路线、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创新“田间法庭”解纷模式等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创新举措,并进行座谈交流。

10月14日下午,“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重点联络活动意见建议征集会举行,会议由市三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剑波主持。

会上,市高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震通报了全市法院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市三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美来,涪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养统,南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桂华,武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斌分别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代表委员们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此次参观调研情况,为法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天明表示,代表委员们提出了许多站位高、思路清、措施实、针对性强的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大家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深厚感情,也体现了大家对法院工作的殷切期待,为我们进一步找准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有力指导。曹天明专委总结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意义和时代要求。法治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始终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把握司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极端重要性,立足职能职责,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水平。要依法严惩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类犯罪,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破坏农业生产等犯罪,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要妥善处理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引发的纠纷,依法审理涉农金融纠纷,保障农业信贷资金安全;要依法审理涉及农业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保护等环境资源案件,持续探索创新“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措施;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评价、引导功能,妥善处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纠纷、高价彩礼等案件,加强农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作用。

三、狠抓落实见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回应代表委员关切。要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水平的重要契机,建立专门台账,认真梳理分析,强化跟踪问效,能立即采纳的要迅速落实到相关工作和制度文件中,对需要研究论证的及时组织力量深入调研,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对涉及长远规划的要在制定相关司法政策、工作规划时充分体现。

 

代表委员建言

1

全国人大代表 黄大勇

建议:一是深化送法下乡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法律知识;二是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要做到快审快结;三是要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培养社区调解员,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2

市政协委员 辛莉

建议: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重点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一线普法;二是要全面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减少老百姓诉讼成本;三是加强基层法律队伍建设,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探索设立法律服务专员、“一企一顾问”;四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方便老百姓就近化解纠纷。

 

3

市政协委员 罗维

建议: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农纠纷,为重点农业产业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加大特色司法服务品牌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4

市人大代表 翁仁潘

建议:一是法官审理涉乡村振兴类案件要更接地气,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村实际;二是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有效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强化法治手段对农村耕地的保护。

 

5

市人大代表 刘福银

建议:引导群众进一步学法懂法守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九九重阳节、“村晚”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6

市人大代表 邵莉

建议:一是强化涉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快结快办,切实解决赡养、抚养、继承、婚姻纠纷;二是强化农民工权益保护,对合同签订,工伤纠纷给予指导;三是持续推进扶贫帮扶工作,引导更多主体参与农村产业,推动文旅融合,加强打造土特产品、旅游基地示范区,推动农村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7

市人大代表 陈铁峰

建议:一是关注农村土地流转,针对类案发放合同模板,印发农村土地流转指南,标注法律条款,在村委会合作社设置法律明白人,现场答疑解惑;二是用好司法建议,定期总结典型案例,强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优化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三是各法院整合优势品牌,加强相互借鉴。

 

8

市人大代表 刘娟

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业业态的法律研究,比如农村电商、智慧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编制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深化与农业部门、基层党组织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乡村高发纠纷类型,定期发送司法建议;三是加大涉农普法宣传的力度,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四是完善乡村法律服务网络,完善乡村法律服务点,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够获得法律服务。

 

9

市人大代表 易吉秀

建议:一是特色产业要定制化司法服务,了解产业共同需求,建立产业档案,梳理产业常见法律风险点,发布法律指引手册;二是延伸产业链司法服务,将法治宣传与文旅结合,强化普法效果,助推文旅产品增值;三是加强普法宣传。针对离婚、赡养、土地流转等加强针对性普法。

 

10

市人大代表 游莉

建议: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通过网格员微信群、抖音等接受度高的平台去宣传法治工作,结合案例、调解创新形式宣传推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群众潜移默化接受宣传引导,助力矛盾化解;二是关注土地合同纠纷,聚焦农民切身利益,引导农民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发展、合同纠纷方面加强培训引导,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11

市人大代表 范祖琼

建议:充分发挥法院的专业、人才、经验优势,开好“法治体检”良方,从被动裁判到主动服务,从个案处理向类案预防拓展,形成具有辨识度的特色品牌。

 

12

市人大代表 王锡

建议:一是司法要有前瞻性,要强化对新型法律问题的专业研究和能力储备;二是要积极向上争取,补强员额法官队伍。

 

13

市人大代表 谭明丽

建议: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发布权威法律知识解读,如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正确处理流程、法律风险点,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14

市人大代表 张红蓉

建议:一是前移服务端口,聚焦辖区特色产业保护持续发力;二是聚焦乡村宜居宜业,筑牢“三农”权益防护网,加大涉农案件审判执行力度,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可靠保障。

 

15

市人大代表 栾远琴

建议:一是提高响应速度,探索建立一小时、半小时司法服务圈;二是推进乡村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并拓展服务内容,同步提升家长法治素养,构建多方联动的校园法治建设新格局。

 

16

市人大代表 刘杨

建议:一是邀请基层人员旁听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以案普法;二是将普法短视频通过村社、学校等扩大宣传;三是协同乡镇政府依法开展村规民约审查指导工作。

 

17

市人大代表 胡耀华

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庭的支持力度,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夯实基层司法根基,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职能作用;二是加强法治宣传,除了传统的发布案例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手段,还需发布反面案例给予警醒,引导群众在诉讼过程中如何避坑,依法维权,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加强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管力度,填补监管空白。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