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段静强等五十一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5〕63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5年9月1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段静强等51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段静强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纪然、冯强、于海瑞、张蓉峡、陈青青、孙自翔、任娟、刘文玉、游华平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吉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黄晨、焦健、张峰、王雁苗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峥、黄蕊、牟春香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海瑞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吴俐柯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郭玉梅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尹文勇、申雪、曾德秀、程浩洲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婷婷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勐视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赵彬、刘津坤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霞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应禧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徐良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徐耀、王璐璐、熊周、吴跃辉、史大贤、曾勇、桂克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美阳、冉文佳、吕建、黎寨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提请免去
代霞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超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健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红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丁咏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婷婷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何洪波、林凌星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汤伟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院长:李永利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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