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教育督导条例与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两件议案启动办理
元宵节刚过,市人大代表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订《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的议案就进入办理环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3月4日至5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分别邀请提出议案的部分代表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座谈会,与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

调研组在重庆市长生桥中学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重庆市长生桥中学和原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在重庆市长生桥中学,调研组与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督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督导程序的规范化运行以及督导结果运用等情况,认真听取了学校层面、一线从业人员对于《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修订建议。在原渝北区妇幼保健院,调研组与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详细交谈,全面了解《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在基层的执行效果和存在的困难。
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分别围绕强化督学履职保障、加快教育督政转型、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等方面提出建议,希望在立法时予以明确。同时,与会市人大代表发表了相关意见。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部署,扎实做好今年的议案办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重庆教育发展实际,聚焦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不断提升督导权威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梳理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一致办理意见,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通过高质量立法,更好发挥教育督导在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记者|程俊豪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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