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日期:2026年05月25日 来源: 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行政区划调整

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5年11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孙泽均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工作要求,为依法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涉及人大有关工作,代表工委依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复(国函〔2025〕102号)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人大有关问题的答复,参照我市以往做法并借鉴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的做法,起草了《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已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工委答复同意(法工办函〔2025〕720号),并先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11月25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将《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事宜

为确保两江新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决定(草案)》明确成立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召集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两江新区选举委员会,由筹备组任命,在筹备组的领导下主持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筹备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和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名额

行政区划调整后,两江新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数为232.23万、常住人口数为352.01万(以2024年末为时间节点)。确定代表名额原则上以户籍人口为准。根据选举法关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的规定,《决定(草案)》规定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为450名(已是法定最高名额。江北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名额为273名、渝北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名额为443名)。

上一轮全市区县人大换届时,北碚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数为64.03万(以2020年末为时间节点),本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人口数为66.39万(以2024年末为时间节点)。根据选举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的规定,鉴于北碚区本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人口数增加不多(2.36万),且上次确定代表名额时考虑其非户籍常住人口数较多(19.45万)另增了3个代表名额(本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其非户籍常住人口数减少27.43万),《决定(草案)》规定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名额不变,仍为271名。

(三)关于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和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五人至三十五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四十五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按人口多少并结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的需要确定”的规定,按两江新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数,《决定(草案)》规定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5人(已是法定最高名额。江北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3人、渝北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3人)。

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经确定后,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内不再变动”的规定,《决定(草案)》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变,仍为33人。

(四)关于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及国家机关的产生

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安排,《决定(草案)》规定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代表在2026年1月选出,代表选举完成后两个月内召开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明年全市区县人大换届选举时,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产生仅一年左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人大有关问题的答复,建议其不参加明年换届选举,本届任期6年,到2032年下一次换届选举时再与全市其他区县同步换届,《决定(草案)》作了相应规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草案)》规定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监委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同时规定江北区、渝北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行使职权到两江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产生为止。需要说明的是,设在重庆两江新区国家级新区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机构调整等有关事项,分别由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确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两江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建议其专委会的数量由两江新区人大筹备组确定,其中应当统一设立监察法制委、财经委、社会委3个专委会,其他专委会可根据需要设立。

(五)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涉及有关人大代表资格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人大有关问题的答复,《决定(草案)》对行政区划调整涉及有关市、区、镇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问题作出规定。一是由原江北区、原渝北区选举产生的市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其选举单位变更为两江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另外,涉及工作单位所在地由北碚区划入两江新区的3名市六届人大代表,其代表关系经征求代表本人意愿可以转移到两江新区;不涉及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由原渝北区划入北碚区的情形。二是江北区和渝北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北碚区划归两江新区管辖的相关镇街的选区选举产生的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任期到两江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其中,北碚区划归两江新区管辖的相关镇街的选区选举产生的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工作关系仍在北碚区的(主要为北碚区直属机关的派选代表),其代表资格继续有效,为便于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建议转移代表关系到北碚区其他选区。原渝北区划归北碚区管辖的相关镇可以根据实际补选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具体由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三是两江新区所辖各镇和原渝北区划归北碚区管辖的相关镇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与全市其他乡、民族乡、镇同步换届。

(六)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镇、街道国家机关更名等有关事宜

参照我市以往做法和借鉴外省市的做法,《决定(草案)》规定两江新区所辖各镇、街道和原渝北区划归北碚区管辖的相关镇国家机关更名等有关事宜,分别由两江新区、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

《决定(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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