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我市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年11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6年05月29日 来源: 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兴水利、除水害,古今中外,都是治国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十四五”以来,我国水利发展取得新成效,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惠及人口最多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近年来,我市紧跟国家部署,持续完善水网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动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增强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防洪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水利支撑。为全面掌握我市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梳理研究、推动解决有关问题,在市人大常委会赵世庆副主任带领下,市人大农委组建调研组,赴合川、潼南、南川、秀山等8个区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到安徽、湖北、江西3省考察学习,围绕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和作用发挥情况等开展深度调研。调研过程中,广泛听取市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基层干部、水利工程管护负责人等各方意见建议,全面摸清基本情况、梳理突出问题、完善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大小河流5300余条,年平均过境水资源量3837亿立方米、当地水资源量568亿立方米。现有已成水库3067座,其中水利系统注册登记3027座,未注册登记水库40座(其中:能源等水利行业外管理大中型电站20座,在建但已下闸蓄水水库20座)。注册登记水库中,按工程规模划分,大中型108座、小型2919座;按经营类别划分,纯公益性2535座、准公益性442座、经营性50座;按主管部门行业划分,水利2974座、农业14座、能源5座、交通2座、其他32座;按大坝坝型划分,土石坝2682座、拱坝191座、重力坝147座、其他7座;按大坝坝高划分,低坝2827座、中坝181座、高坝19座(其中100m坝高以上水库5座);按建设年代划分,1950前建成2座,1950-1980年间建成2629座,1980-2000年间建成219座,2000年以后建成177座。由于水库功能丧失、水库病险严重且无法加固等原因,“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报废水库18座,包括小(1)型水库2座、小(2)型水库16座。

全市注册登记水闸共12座。其中,大中型水闸11座,小型水闸1座。全市注册登记堤防护岸共3247.87公里,共有灌区24597处,其中,中型灌区153个,耕地灌溉面积357万亩。小型灌区24444个,耕地灌溉面积690.4万亩。全市共有山坪塘184826口,总容积67406万立方米,泵站8240处,机电井357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4774处。

(一)水利投资建设提速增效。“十四五”期间,全市预计完成水利投资1723亿元。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将在今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万开云水网工程开工建设,观景口水库完工投用,金佛山水库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跳蹬、藻渡、向阳水库开工建设。新增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超15亿立方米。

(二)水资源保障持续稳定。2024年,全市总供水量71.3亿立方米。其中,水利工程供水24.9亿立方米,占总量的34.9%,为各类用水需求提供了核心支撑。根据用水目的统计,生产用水53.0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4.3%;生活用水16.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3.3%;生态环境补水1.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4%,为全市供水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三)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四五”期间,共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程3577处,其中,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223处,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达62%,受益人口超100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8%。实施48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建6个中型灌区,新增、恢复灌溉面积85.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6.2万亩。实施10个丘陵山区农村水网示范带建设。2025年,启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以三年行动、百亿投资解决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大幅提升农村饮水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四)防汛抗旱支撑有力。“十四五”期间,成功应对7次流域性洪水和2次区域性干旱,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目标。特别是2020年特大洪水期间,精准调度水库1227座次,拦蓄洪水27.5亿立方米,减淹城镇43个,最大限度降低洪涝灾害损失。充分发挥已成水库蓄水核心作用,成功抵御2022年我市遭遇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严重旱情,实现“大旱之年无大灾”。

(五)安全隐患动态消除。“十四五”期间,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1792座,实施5座中型、394座小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9.9万亩,保护下游人口65.6万人,保护耕地42万亩,构建水库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体系。常态化开展大坝白蚁排查治理,筑牢安全度汛防线。

(六)河长制效能持续释放。推行河长制,解决“九龙治水”难题,全市每条河湖均明确责任河长,1.83万名河长常态化巡河、查河、治河。我市河长制工作于2021至2023年连续3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并系统破解。

(一)存在问题

一是水库安全隐患突出。我市目前新增61座病险水库,包括小(1)型6座、小(2)型55座。受设施老化、自然条件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水库安全风险防控压力较大。一方面,水库淤积严重。水库长期经受暴雨、洪水冲刷,雨水携带泥沙进入库内,大量泥沙淤积,导致库容减小、功能减弱,全市有700座水库淤积总量约4200万m3。部分淤积还易造成放水设施堵塞,遭遇超标准强降雨时,可能出现水库水位陡增引起漫坝风险。另一方面,白蚁危害持续蔓延。经2024年底全面调查,全市有1225座水库大坝(占比40.4%)、307公里堤防存在白蚁危害。白蚁筑巢繁殖形成的蚁道易造成工程渗漏、跌窝,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垮坝、崩堤事故,威胁水库安全。

二是农村饮水保障存在短缺。水利工程保障农村生活用水的能力不足,部分区域用水水源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普遍较差。尤其是在部分高海拔地区,供水工程水源来水不足,无稳定的地表径流,水源多为山泉水或者溪沟水。干旱天气持续时,部分区域水源易出现枯竭现象,导致居民生活用水供应短缺。目前,全市约有5%的供水工程水源保证率低于90%,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仍需强化。

三是灌溉作用发挥不足。我市农灌设施建设滞后、管护不足,制约农田稳产高产。灌区灌溉方面,目前无大型灌区,现有的153个中型灌区和24444个小型灌区共灌溉耕地面积1047.4万亩,占全市2805.25万亩耕地总面积的37.3%,低于全国和西南其他省区平均水平。农田水利设施方面,灌溉渠系配套不足、损坏严重,出现水库“肚子有肠子堵”、水浇不到田里的现象。部分提灌站设备陈旧老化,难以正常运行;堤坝渗漏现象频发,部分山坪塘超期服役,渗漏现象严重、蓄水能力大幅下降,无法充分满足农田灌溉需求。

四是工程性缺水局面尚未解决。我市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既影响供水保障的稳定性,又加剧了洪涝灾害防御的压力,阻碍水资源有效利用。水资源分布方面,我市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汛期水资源量占全年70%,渝西八区以11%的本地水资源量支撑了全市23%的人口和25%的GDP。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多属喀斯特地貌,过境水量虽大,但因水利工程设施不足,无法有效蓄水。工程供水保障方面,小型水库和塘坝供水占蓄水工程供水量的50%以上,人均库容仅398立方米,低于全国和西南其他省区平均水平。洪涝灾害防御方面,部分区县水利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缺乏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调控洪水。加剧“汛期洪水难存、枯水期用水紧张”的矛盾。比如,綦江、小江等主要支流缺乏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对流域洪水的调蓄削峰能力不足,且无法有效将洪水转化为可用水源。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规划建设短板凸显,水库功能发挥受阻。我市水利工程多建于上世纪,86.9%的水库建成于1980年以前,规划建设存在明显短板,甚至部分水库为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三边工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规划存在“重大轻小”倾向。大中型水利工程因辐射范围广、综合效益突出,容易争取中央配套资金支持,在规划布局、项目审批、建设推进等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与之相对,小型水利工程虽直接关联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用水需求,是保障民生的“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设施,但受限于单体效益分散、社会影响力相对有限,在规划编制、资源分配中往往面临重视不足、投入不足的问题,部分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滞后于实际需求。其二,设计标准偏低。部分水库坝顶高程不足、泄洪能力薄弱,土石坝(占全市水库总数的88.6%)在施工过程中易出现坝基清理不彻底、压实度不够、防渗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渗透破坏风险较高。部分高标准农田在规划设计时,未充分统筹骨干水利工程布局等关键因素,未同步配套建设相应水利设施,制约农田灌溉保障能力提升。其三,施工技术存在局限。目前,全市有680余座小型水库仍采用传统涵卧管放水技术,放水时若水位骤降,会导致携带的泥沙、杂质等因惯性冲击管道内壁造成堵塞,存在较大的操作安全风险。部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年代久,设施建设滞后,制水能力不足,供水稳定性差,管道建设不规范,漏损率高且不易察觉。

二是管护主体缺位,水利设施运维乏力。管护主体权责清晰、履责到位是水利工程运行的关键。受机构改革衔接不畅、多元主体协同不足、历史权属界定滞后等多重因素影响,水利设施管护出现“履职短板”。农田水利设施方面,2018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从水利部门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部分区县在职责划转过程中,未同步做好责任界定、资产移交、资金配套等衔接工作,导致“权责统一、管理到位”的目标未能有效落地。比如,在山坪塘的管理方面,部分山坪塘并未完成规范移交和管理交接,仍由原主管的水利部门负责管理工作,而职责划转后相关配套资金已同步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缺乏资金保障,难以开展维修养护、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而引发部门间推诿扯皮,影响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功能发挥。农村供水工程方面,部分农村供水工程存在政府、村社、个人等多种管护主体,供水形式、经营状况、管护水平有较大差异,部分主体实力薄弱、专业能力不足、履责不到位,“缺人管、管不到位”的现象较为突出。水库资产权属方面,目前尚未确权取得产权证的水库有937座,占水库总数30.95%。部分水库因建设时间较早,受当时建设条件和管理要求限制,建设阶段未同步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也未依法完成征地补偿及土地相关手续办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土地边界不清,影响权属认定,制约资产盘活。

三是财力保障支撑不足,建管资金“捉襟见肘”。水利工程从前期建设到后期管护均高度依赖财政资金,叠加投入结构失衡、效益转化不畅等问题,长效稳定运行受限。建设环节,超概现象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部分工程投资超出概算,导致渠系等配套工程未能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完工,干支渠配套率偏低,影响工程整体功能发挥。管护环节,财政资金缺口较大。全市90%以上的水库为公益性质,日常维养对财政资金持续性投入依赖度较高。据测算,全市水库年需维修养护资金约3.2亿元,近几年国家和市级财政平均年投入仅1.5亿元(占比47%),且还存在被整合、统筹用于其他项目的情况。部分区县因财力有限,应配套的1.7亿元中实际落实仅0.3亿元。已成堤防、水闸、渠系等缺乏专项维修养护资金,设施老化破损问题加剧。运营环节,自身经济效益发挥不足。水利工程承担着防洪、灌溉、供水等关乎民生安全与农业生产的公共服务职能,未健全使用者付费机制,生态、景观、社会等价值尚未充分发挥。

四是管护水平基础薄弱,精准管护效能受限。专业化管护水平是保障水利工程长效、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市水利工程管护在专业能力、执法保障、智慧赋能等方面存在多重短板。其一,专业化能力欠缺。全市山地、丘陵面积高达94%,小型水库占比高达96.4%,分布广而偏僻且管理主体多元。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小型水库的管理主体有区县水利部门、乡镇、村集体等。由水库所在的乡镇管理的约占61.0%,受管理权限分散、基层人力不足等影响,巡查人员多为附近村干部或村民兼任,对工程运行监测、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关键技能掌握不足,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管理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精细化管护需求。其二,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区县的水利行政执法存在人员配置不足、专业力量欠缺等问题,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执法、精准化监管,导致诸多水利违法行为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未能形成有效震慑。其三,智慧化赋能不足。我市水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滞后。大部分已成水利工程缺乏智慧化感知前端设备,堤防工程雨水情监测预报设施还不完善,洪水预见期短、预报精度不高,难以满足新时代防洪保安的高标准要求。

三、工作建议

水利工程建设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发展工程。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是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根基,应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等要求,从强化规划建设、深化管护措施、明确主体责任、拓宽资金渠道、提升管护能力等方面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充分释放其防洪、供水、灌溉等综合效益发挥。

(一)强化规划建设,以“科学布局+建用协同”筑牢工程基础

一是优化规划布局。以“十五五”规划为契机,高标准编制我市水网建设等重大规划,前瞻性布局长征渠引水、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因地制宜谋划一批中小型水库和引调水工程。将小型水利工程与大中型枢纽工程同等保障,重点补齐山坪塘、小型灌区、农村供水等“最后一公里”设施短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强化部门与乡镇、街道的协作,同步规划配套水利设施,统筹骨干水利工程布局与田间渠系、水源工程建设,实现“渠相连、水相通”的目标。二是提升设计标准。对标新时代防洪、灌溉、供水等高标准要求,提高小型水库、堤防、供水工程等关键设施的设计标准。紧密结合行业前沿趋势与未来发展方向,组织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开展深入调研与论证,充分参考现行水利行业最高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设计既满足当下功能需求,又具备前瞻性与适配性。同时,预留充足的智慧化改造空间,如提前规划传感器安装接口、数据传输线路以及智能控制系统接入点等,为未来工程融入物联网等智慧技术奠定基础,避免“建成就落后”。三是严控水利工程质量。健全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强化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全程合规、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二)明确主体责任,以“权责明晰+精准施策”构建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理顺部门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上的管理职责,建立清晰的职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对于未移交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和时间表,确保项目管理无缝衔接、责任闭环。二是推进水库县域统管模式。深化落实区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统筹推动辖区内已成水库县域统管工作。打破水库管理条块分割现状,结合各区县水库运行管理实际情况,采取适宜集中管理模式,对县域内已成水库的人、财、物实行集中调配和管理,构建“专人管、按标管”的管护机制,实现管理资源整合共享和水库集约化、专业化管理。三是推进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打破部门局限,加强行业联动、统筹多方资源、探索将分散式供水工程整体打包,将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打捆,由专业化供水单位统一建设运营管理,实现以城带乡、以丰补歉。四是推进整区县确权划界。以“明晰产权、赋权释能”为核心,分类施策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逐步破解水库管理中权属不清、范围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水库权属清晰、边界明确、管理有据,为盘活水资产存量、水资源高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化管护措施,以“精细维护+全民参与”提升工程运行质效

一是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水库病害体检,摸清水库病害类型和风险隐患,实行一库一策台账管理。针对淤积水库,定期开展清淤治理工作,改善水体环境,增加水库库容,提高防洪和供水能力。必要时向水利部寻求技术支持,请其在水库清淤工作技术标准和勘测、设计、施工、污染物处理等方面予以指导,保障水库清淤工作规范推进。针对采用老旧涵卧管放水技术的水库,开展改造升级评估,系统性改造老旧涵卧管等落后放水设施。针对白蚁危害,遵循“防治结合、持续管控、绿色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体系,推动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抑制白蚁孳生,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功能弱化、规模萎缩、效率低下的水库,组织实施报废或者改建其他设施,从源头上切断风险。二是系统修复水利配套设施。针对历史遗留的超概未完工配套工程,建立“未完工项目清单”,逐一厘清项目症结,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按照“先急后缓、分类推进”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推进计划,确保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发挥效益,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损毁严重”的农田水利设施,逐一制定方案,优先保障粮食主产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的水利“动脉”畅通。对老化失修的提灌站、山坪塘等进行现代化改造,提高提灌站的提水效率和稳定性,增强山坪塘的蓄水和防渗能力,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需求。三是增强节水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用水户的节水意识,推广管灌、喷灌、滴灌等灌溉新技术,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对节水成效显著的用水户给予奖励,激发其参与节水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拓宽资金渠道,以“多元投入+价值开发”夯实发展支撑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信贷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加大对水利工程的财政资金投入。市、区县将水库维修养护、大中型灌区运行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各级财政合理负担机制,保障工程长效良性运行。对于投资超出概算的工程,制定合理的资金追加机制,保障配套工程顺利完工。二是探索多元化筹资模式。针对山坪塘、农村供水工程等,可以采取争取市级以上支持一点、区县从公共财政预算和其他水利规费收入中挤一点、水利工程经营收入中提一点、受益农户交一点的方式解决管护资金难题,真正做到“有人管护、有钱管护”,切实扭转“重建轻管”局面。三是拓展水利多元价值实现路径。在保障防洪、供水、灌溉等效益发挥和水质稳定的前提下,创新实践“水库+”发展模式,探索采取休闲旅游、文旅观光、水上运动、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开发方式,增强自身“造血”能力,逐步实现“以水养库”目标。通过资产证券化、经营权抵押、配备特许经营权等融资模式分类施策包装项目,吸引金融机构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库运行管理,健全盘活水库资产反哺水利良性机制。总结推广开州汉丰湖全国首单水库碳汇交易的创新经验,以市场化手段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变现,释放水利生态效益。

(五)提升综合能力,以“智慧赋能+执法护航”强化管护效能

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水库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针对性提升管护能力,对复杂工程管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团队参与。二是强化智慧化管理。有序推进水库、堤防工程雨水情、视频监控设备等能力建设提升,实现水利工程信息入库上图,完善监测站网体系,加快构建堤防工程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建立实时监控、风险识别、信息报送、问题处置的数字化运行管理闭环机制,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智慧化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整合执法资源,严格落实《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及时发现、快速制止、依法处罚,形成水利行政执法震慑力。推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控、物联网传感等现代化手段融入执法流程,提升对隐蔽性强、流动性高的违法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执法响应的及时性与案件查办的精准度。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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