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11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组织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审议意见办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求市司法局牵头,抓好整改和完善。市司法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向各区县各部门传达《审议意见》精神,动员部署整改落实有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格局。
(二)细化整改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审议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项具体问题,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整改举措17项,制定《研究处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任务上墙、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强力推进《审议意见》落实落地。
(三)实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常态调度,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推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链条。对重点区县和市级部门加强调研督促,紧盯各项整改举措落实,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压茬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举措,并督促抓好落实。其中,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4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有序推进。
(一)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视不够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思想认识。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率作为市委依法治市办《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推动把备案审查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区县党政“一把手”在区(县)委常委会会议、区(县)委全面依法治区(县)委员会会议上述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范围。将健全和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作为法治政府督察和示范创建的关键要素和核心指标,推动市普法办将备案审查制度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范围。江津等区县把备案审查制度列入党校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制度的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各区县政府加强区县部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全周期、全链条管理,事前全面实施备案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确保“应纳尽纳”;事中完善多元审查机制,建立健全专人审查、集中审查、协同审查等机制,确保“应审尽审”;事后强化数字化公开、备案管理,今年以来共计备案审查乡镇级规范性文件204件,确保“应备尽备”。四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宣传报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备案审查工作典型案例和政策解读内容,讲好备案审查故事,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仍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一是推动备案审查标准化。坚持系统观念,对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制定《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工作原则、标准、方式和程序等,推动与人大审查基准保持一致,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提升备案审查工作准度和精度。二是实现备案范围清单化。指导九龙坡等区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负面清单》,明确不得制发规范性文件的主体、不得创设的内容、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等,给发文管理划定“红线”“底线”。三是抽查发文目录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定期专项清理、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纠正文件该公开未公开、制定主体不合法等问题。落实发文目录抽查制度,通过“一表通”等方式抽查制定机关非涉密发文目录11700余件次,督促制定机关补报备规范性文件。四是监督考核具象化。压紧压实制定机关备案管理责任,连续五年制发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年度通报,对迟报、漏报的制定机关予以通报并纳入党建统领工作绩效考核,有力发挥备案审查监督效能,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有件必备”职责。
(三)关于“审查研究及问题文件纠正的质效有待提升”方面的问题
一是完善备案审查政府立法。将《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纳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紧盯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条例》立法进展情况,推动完善政府规章修改工作,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后评估、动态清理、施行有效期、公民审查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公民建议审查办理。推动制定《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公民建议审查处理办法》,对公民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明确办理主体和时限,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公民建议“件件有着落”,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强化问题协调处理。指导区县政府主动加强与本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衔接,黔江、渝中等区县推动政府、人大联合出台方案,建立健全备案审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问题协商工作机制,通过列席会议、联合调研等方式提前介入,避免“事后补审”。四是确保“有错必纠”。综合运用约谈、制发备案审查监督建议、工作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纠错文件限期处置。綦江区建立“五位一体”规范性文件报备督导体系,将目录核查的统筹性、单项提醒的实效性、专项通报的警示性、考评督促的约束性、督察整改的闭环性有机结合,防止规范性文件“带病运行”。
(四)关于“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监督需深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完善发文计划管理机制。组织各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强化发文动态管理,完善发文增补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查论证和报批,严格精简发文,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探索备案集体会审机制。积极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对重大疑难事项实行“内部+外部”联合审查,今年以来首次组织法律专家、备案审查机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行政复议机构集体研究会审规范性文件16件,为备案审查集体“问诊”“把脉”。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衔接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衔接机制。合川区对涉企规范性文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前置,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审联训”,备案审查中移交公平竞争审查线索15件,着力破除涉企政策“地方保护”“行业壁垒”。四是优化“专项+动态”清理机制。开展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一老一小”、治理欠薪欠款专项清理,推动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84件。加大涉企、涉民生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动态清理力度,推动规范性文件“瘦身”“提质”。五是落实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融e查”系统文件制发全过程管理场景的推广使用,持续贯通人大、政府双重备案审查系统,取消纸质件报备要求,切实提升备案效率。持续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探索升级“渝政通”应用,提升规范性文件数字化管理效能。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备案审查质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继续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改革集成,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切,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加快形成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机制。跟进《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修订工作,聚焦落实备案审查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针对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有效期管理、数字化运行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双备案”流程,健全规范性文件事前事后双重监督机制,推动从源头上严控发文数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二)进一步压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严格做好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和区县政府、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指导、情况通报、考核督查等,推动备案审查制度在政府系统落实落地落细。
(三)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快“渝政通”应用迭代升级,加强与“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多跨协同,积极推动在更多部门实行规范性文件“一键双报备”,持续迭代升级“重庆市政策文件库”,持续深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工作,努力打造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信息平台。
(四)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加强党委、人大和政府备案审查机构的沟通衔接,根据市、区县政府具体实际和工作基础,联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落实常态化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市、区县两级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为备案审查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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