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发布首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典型案事例 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

日期:2026年06月15日 来源: 重庆法治报

6月13日是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当日,市高法院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典型案事例,展现重庆法院服务保障守护中华民族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的责任担当,引导全社会增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法治意识,助力共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法治屏障。

依法严惩 守护瑰宝

本次发布的首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典型案事例中,顾某等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办理,依法严厉打击了盗掘古墓葬犯罪并责令被告人承担修复责任,警示、震慑民间盗墓活动,引导公众共同保护古墓葬。

陶某等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办理,依法惩处了破坏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有力守护自然珍宝生态安全。

跨域协作 联动守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构建石窟寺跨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动云冈石窟、莫高窟、龙门石窟、大足石刻四地法院联动守护千年文化瑰宝。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构建协同化法治化工作体系,加强秀山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司法保护。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推动构建蜀道·荔枝道历史文化遗产跨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聚川陕渝司法合力共护千年古道。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促推构建大足石刻、安岳石刻等石窟寺类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织密川渝地区线性石窟寺文化遗产廊道保护网。

监督履职 全面护航

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诉重庆市某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助推“川渝宋元山城体系”古遗址有效修缮。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全力护航白垩纪恐龙遗址公园保护、修复与合理开发利用,为珍稀古生物遗址资源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宁某遂户诉重庆市某县某镇人民政府等林地、林木、山岭权属确权纠纷案的办理中,准确识别、保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助力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据介绍,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提升全社会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法治意识。市高法院将适时发布下一批典型案事例,引领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继续深化协同合作,持续优化、创新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为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朱颂扬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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