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您的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吸纳”
“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意见征询工作中提出的1条修改建议被全国人大吸纳。特此表彰!”日前,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来的感谢信和荣誉证书,立法信息采集员姜春英、刘夕苒激动地说:“这是我们提出的修改建议第一次被采纳。”
姜春英、刘夕苒是来自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的一对师生,自去年受聘为立法信息采集员后便积极参与立法征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意见征询中,她们针对第十九条第二款提出:在“介绍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后增加“历程和成果”。这一建议被吸纳,正式文本修改为“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和成就”。
这只是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这部法律草案立法意见征询的一个缩影。
去年9月,为广泛吸纳民意,尤其是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的意见建议,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开展四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线上联动,邀请黔江、酉阳、彭水三地人大参与立法意见征询工作,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开展“云端对话”。
如今,渝东南乡亲们的“声音”翻过大山,在这部法律中有了回响。
针对草案第十六条规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民族工作等部门组织编写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系列教材”,黔江区职教中心教师肖静薇建议在“教材”后增加“和读本”。该建议被吸纳,正式文本中增加了“或者读本”。
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山社区立法信息采集员杨丹建议将草案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修改为“应当依法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下架、禁言、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该建议也在正式文本中得到了体现,相关条款修改为“应当依法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针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我们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377条,最终梳理形成218条、4万余字的立法建议上报,其中8条被吸纳。”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负责人介绍,已陆续向立法建议被吸纳的立法信息采集员发出了感谢信和荣誉证书。
记者|宋婷婷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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