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构建“1333”工作体系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走深走实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战略定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突破,积极探索构建“1333”工作体系,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地见效,努力在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中展现人大担当、作出人大贡献。
一、聚焦“一项改革”,构建同频共振新范式。持续深化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迭代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推进、司法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2025年4月,经区委同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出台《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并在报告制度实施中实现“三方面突破”。一是报告主体的突破,形成“1+2”报告模式。2025年7月首次推动区“一府两院”同台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区政府作综合报告,系统呈现生态文明建设全景,区法院、区检察院分别作专项报告,突出法治保障作用,形成“一综两专”报告新格局。二是报告内容的突破,明确“5+1”报告重点。经过征求各方意见、专家论证、专题研究后,选取群众可感性强的指标作为报告内容,内容从聚焦生态环境拓展到涵盖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5大领域以及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1个其他重要情况,为听取和全方位审议报告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报告方式的突破,创新“1+1”审议机制。在2025年7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两院”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又于7月30日在区人大2025年年中专项工作会议上再次审议,“常委会+人代会”审议双重发力提升监督质效。根据两次审议,汇总形成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交区“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二、深化“三个结合”,构建系统监督新路径。一是推动“报告制度+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施与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结合工作,将2025年5月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中的7项重点检查内容纳入区政府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高新区洪武溪泵站溢流直排长江问题未解决”“涪陵区老城有900余处管网缺陷”等5类问题列入报告制度“问题清单”,实现监督方式贯通。二是推动“报告制度+民生实事”相结合。把老旧小区改造、片区环境整治、管网改造等生态相关的年度民生项目纳入报告“生态安全”板块,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的评价依据之一,督促其按期完成。截至目前,经实地察看、座谈调研等多形式督导后,已完成9项年度涉生态民生实事。三是推动“报告制度+代表建议办理”相结合。常态化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纳入报告制度重点内容。比如,2025年6月,将年初人代会提出的“引流美心红酒小镇游客加快涪陵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建立‘涪州结绳’非遗传习基地”等建议,列为生态文明领域年度监督和报告内容,通过汇报、调研、座谈跟踪办理进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办理。
三、打造“三重闭环”,构建全链条监督新格局。一是推动“调研—询问—督办”监督工作闭环。2025年5月,围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等6大领域开展审议前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公园九里小区异味扰民”“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开展专题询问,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现场应答。会后,针对“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等3个共性问题,提出5项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全部解决。二是实行“问题+任务+效果”三单管理闭环。结合执法检查、城市更新调研、环保督察整改督促等活动,收集问题及建议36条,经审查、研判、审定后,将16个问题纳入了“问题清单”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据此制定“任务清单”分解至责任单位;问题整改完成后提交“效果清单”报告至区人大常委会,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三是完善“征集—交办—反馈”民意处理闭环。依托数字应用平台、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等载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人大代表、企业、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建议27条,公众参与800余人次,转化监督事项5项,交办相关部门12件,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公众满意度达96.5%。
四、强化“三项协同”,构建制度保障新支撑。一是强化司法执法协同。健全完善人大与“两院”联席会议制度,邀请“两院”专业人员参与调研3次,提出意见12条,督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2年以来通过司法途径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20余万元。协调推动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优化,减少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现象。二是整合监督力量协同。整合多元监督力量,邀请区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等成立3个调研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各类专题调研5次,召开座谈会6场,收集意见建议37条。同时,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情况,对18个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提高监督质量。三是推动整改评价协同。实施“双线督办”:一方面,区人大城环委三个月内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落实进展,主任会议六个月内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另一方面,将2024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达标”等未完成指标列入年度监督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满意度测评的依据之一,反向推动问题整改。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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